总 则
第一条 “天外英才训练营”的性质
天津外国语大学”天外英才训练营”由校党委领导,直属于共青团天津外国语大学委员会,是适应新形势需要,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对我校班团干部、学生骨干、学生组织和社团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能力培养、素质全面提升的培训机构,是为各级团学组织培养骨干力量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 “天外英才训练营”的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中外求索,德业竞进”的校训,服务于我校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以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社会服务为基本途径,培养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素质全面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进一步发挥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第三条 “天外英才训练营”的培养体系
“天外英才训练营”推行“自我教育、相互教育、实践教育”,全面提升学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目标在于帮助综合素质突出、社会工作能力强的青年骨干进一步加深对共青团组织性质与任务的认识,培养精英学生的领袖气质,突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使其成为团员青年的楷模,引导和帮助他们实现“领导力”提升,并为探索出新型学生素质培养模式奠定基础。
第一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机构设置
“天外英才训练营”设名誉校长、校长、副校长、学生副校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部;“ 天外英才训练营”名誉校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校长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副校长由分管”天外英才训练营”工作的校团委副书记担任;学生副校长一名。
第五条 工作职责
校长负责指导”天外英才训练营”工作,统筹规划”天外英才训练营”整体工作和未来发展。
副校长全面主持和部署”天外英才训练营”工作。
学生副校长负责”天外英才训练营”有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天外英才训练营”内所有部门工作的协调和调度。
办公室:主要是协助校长工作、整理”天外英才训练营”各种文案资料及学员信息、学员手册的整理与处置、负责与其他高校的”天外英才训练营”及相关组织的对外联系工作、文件通知的上传下达,做好每一期”天外英才训练营”的总结工作 。
宣传部:主要负责制定”天外英才训练营”整体宣传方案,设计并制作相关宣传资料,负责活动影音资料的采集和编辑工作,协助其它部门具体活动制定具体宣传方案设计并制作。
教务部:主要负责”天外英才训练营”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 学生副校长、部长及部门成员的产生
学生副校长及部长从每期“天外英才训练营”学员中通过竞选产生,各部门成员由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兼任,实行聘任制,任期6个月。
第二章 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及师资
第七条 培训内容
政治理论修养内容:培养学员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理解,并在实践中得到更加灵活运用的能力。
人格修养内容:培养学员自觉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道德观,提升个人素质和思想境界。
时事政治内容:培养学员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更深入、更完整的了解和认识。
工作能力培养内容:促使学员在思维、决策、协调、组织、实际操作等各方面具体能力得到提高,促进学员个人工作能力的全面发展。
习惯的养成:强调自律,强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工作习惯、生活习惯,为个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打下基础。
第八条 课程设置
“天外英才训练营”教学课程于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由校团委负责制定教学大纲并统一组织实施。
“天外英才训练营”教学形式主要分讲座、交流展示、素质拓展、项目化社会实践四类:
讲座:指对学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理论教育、知识技能培训等的课程。
交流展示:指学员通过辩论、演说、小品等形式,运用图片、视频等手段,自主地、创新地表达对指定主题的观点、立场或汇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课程。
素质拓展:指学员根据”天外英才训练营”的指定主题进行社会观察、体验,同时通过团队合作实现指定训练目标的课程。
社会实践:指根据指定主题,进行立项实践与研究,最终以调研报告的形式作为成果的课程。
第九条 师 资
“天外英才训练营”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聘请校内外党务、团务工作者、青年工作专家、知名学者、优秀团学干部等作为”天外英才训练营”任课教师。
“天外英才训练营”将聘任优秀共青团干部担任班主任工作,负责指导本班学员理论学习及活动开展。
第三章 学 员
第十条 招生对象
“天外英才训练营”学员为校院两级各类学生组织骨干。通过校院两级团组织推荐,按照当年在校学生总数的1%招生。
第十一条 学员条件
1. 符合本章程第九条中关于学员对象的要求。
2. 思想进步,政治觉悟高,关注时事。
3. 遵守团组织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旷课现象和违纪行为,组织纪律性强。
4. 具有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良好、表现优异,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 本人愿意参加”天外英才训练营”课程,并积极参与”天外英才训练营”活动。
第十二条 学员要求
“天外英才训练营”任何层次学员需严格履行学员守则,成绩合格者予以毕业,授予结业证书。优秀者予以优秀学员称号,并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外国语大学”天外英才训练营”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共青团天津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