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考勤制度
为保证教学质量,切实落实并完成教学目标,规范团校教学管理,特设立《天津外国语大学“天外英才训练营”考勤制度》。
第一条 请假制度
学员应认真参加本期“天外英才训练营”举办的各项课程。因生病或课程与“天外英才训练营”培训课程冲突而不能参加者,事先请务必向所在班的班主任请假,如不请假,按旷课处理。出勤情况将作为评定结业的参考依据。
本期“天外英才训练营”课程与该学员必修课程长期冲突,学员可选择退出本期培训,无须面试即可参加下期团校课程及培训。
第二条 考勤制度
学员应准时参加“天外英才训练营”各项课程及讲座,并保证课堂秩序及听课质量。课程开始十分钟后进入教室者,记为迟到;无故迟到十分钟以上记为旷课。课程结束前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教室者记为旷课。
第三条 处理办法
学员的考勤情况与结业评定及优秀评定直接相关。凡本期团校所开设课程中,迟到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旷课两次者取消毕业资格。
学员出勤情况将直接反馈到学员所在学院,并记入结业考评成绩,连同课上表现情况占总成绩40%。
第二章 学员结业制度
第一条 “天外英才训练营”学员应严格遵守团校章程及学员守则,在团校活动中听从统一的安排及管理。
第二条 除特殊原因(与第一课堂冲突、病假、事假等)外,团校学员应参加本期“天外英才训练营”举办的全部必修课程。未能参加75%以上必修课程的学员,不予以结业。
第三条 学员在“天外英才训练营”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积极参与,认真实践。
第四条 结业成绩由以下四项组成:出勤、课上表现(30%)+社会实践课题调研(30%)+学习报告(20%)+团校活动参与性(20%),以上四项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以结业,任何一项成绩为零者不予以结业。
第五条 关于课题实践调研,学员应认真思考,独立完成。如出现雷同或抄袭现象,不颁发结业证书。
第六条 本期“天外英才训练营”学习结束,将对合格结业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学员在团校的结业成绩反馈至各学院。
第三章 优秀学员评定制度
第一条 符合以下标准的学员可被评定为优秀学员:
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配合各班班主任工作;认真填写学员手册,完成听课笔记;课题实践调研选题新颖,通过实践得出具有真实有意义的结论;及时向团校汇报思想,对团校活动和发展提出积极建设性建议;符合结业标准,且总成绩排在前20%者。
第二条 优秀学员评选过程:
各班主任依据学员综合评定成绩及实际表现情况,推荐出符合标准的学员,校长团成员依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优秀学员。
第三条 优秀学员将推荐成为校级、院级学生组织重要干部候选人、下一届团校学生副校长及部门负责人。
本守则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团校所有。